重大修正 王惕吾先生紀念獎學金申請辦法修改(修改處以紅色標示)
碩博士申請資格放寬,受理時間延長,嘉惠更多員工子女
115年王惕吾先生紀念獎學金申請辦法
一、宗旨
為發揚聯合報系創辦人王惕吾先生重視員工子女教育、為社會育才之精神,特設立王惕吾先生紀念獎學金,鼓勵聯合報系員工子女勤學向上,持續追求知識與專業發展。
二、獎助對象
教育部認可之中國大陸、香港、澳門公私立大學院校,以教育部官網公告之名單為準。
中國大陸地區大學院校列表:
香港、澳門大學院校列表:
三、申請資格
1. 大專學生
大專在學生,包括大學、學院、四技、二技及五專四、五年級學生,前一學年上、下學期成績均達78分(含)以上,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,即具申請資格,列入候評名單。
寒、暑假修習之學分不列入前一學年成績計算。國外學校成績之採計方式,得由本會執行長依學校制度及成績資料審定之。
大專學生僅受理修業年限結束當年度之申請。舉例而言,一般四年制大學僅受理大四學生申請;醫學系修業六年者,僅受理大六學生申請。
已畢業學生、延畢生、在職專班、學分班、先修班及社區大學學生,不適用本項申請資格。
2. 研究所學生
研究所學生包括碩士班及博士班。凡屬連續就學者,前一學制學年上、下學期成績均達78分(含)以上,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,即具申請資格,列入候評名單。
所稱「連續就學」,係指由前一學制畢業後,接續就讀下一學制,其間未有中斷就學情形。
研究所學生之申請資格及成績採計方式如下:
(1) 碩士班:受理一至三年級學生申請。
碩士班一年級學生,如屬大學畢業後連續就讀研究所者,前一學制學年成績以大學最後一學年上、下學期成績採計;碩士班二、三年級學生,則以前一學年研究所成績採計。
(2) 博士班:受理一至四年級學生申請。
博士班一年級學生,如屬碩士畢業後連續就讀博士班者,前一學制學年成績以碩士階段最後一學年上、下學期成績採計;博士班二至四年級學生,則以前一學年博士班成績採計。
(3)研究所一年即取得學位者,如屬連續就學,得以當年度畢業成績單提出申請,無須另以完整之上、下學年成績申請。
(4)國外學校學生之成績採計方式,比照前述原則辦理;如因學制、學年或成績制度特殊,得由本會執行長依實際資料審定。
3. 在學學生資格
申請人是否具在學學生資格,以本學年度註冊繳費證明為準;海外地區學生須為全職(Full Time)學生。
四、獎學金名額及金額
五、申請文件
請點選「我要報名」。
(1)大專學生:提供前一學年上、下學期完整成績單正本掃描檔。
(2)研究所(碩士、博士)一年級學生:提供前一學制最後一學年上、下學期完整成績單正本掃描檔。
(3)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學生:提供前一學年上、下學期完整成績單正本掃描檔。
(4)研究所一年即取得學位之應屆畢業生:得以當年度畢業成績單正本掃描檔提出申請。
(5)就讀國外學校者,成績單正本須載明校方成績等級說明(Explanation of Grading System)。
六、申請時間、收件方式及報名查詢
海外地區申請人除完成線上申請外,請世界日報紐約總社(美加地區)協助審核申請電子文件,再彙整審核結果,統一提供基金會辦理後續審查。
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10:00~12:00;14:00~17:30。
七、贈獎
八、本辦法
本辦法經本會115年9月22日第十二屆第十二次董事會通過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